我們知道很多人的養老保險沒有交夠年數,這影響到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那么這種情況下,能否進行補繳養老保險,這也成為目前大家普遍關心的一個熱門問題。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簡稱市社保局)有關負責同志。
據該負責同志介紹,截至2013年6月底,我市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為34.1萬人。這些參保人員按參保狀態(養老關系狀態)大體上 分為兩類,一類是單位職工,另一類是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他們的不同點是單位職工的繳費費率為28%,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費率為 20%,其中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是一樣的打印。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單位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補繳本金的同時要按規定加收利息、滯納金;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的,以后不得再補繳,中斷前后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參保人員的參保狀態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隨著勞動關系的變化而變化。參保人員能不能補繳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取決于欠費時間段所處的養老關系狀態。
如果欠費時間段的養老關系狀態為單位職工的,可以補繳,但要按規定加收利息、滯納金。因此,參保人員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可到戶口所在地縣區企業養老保險局 進行查詢,看欠費時間段所處的養老關系狀態怎樣,才能決定能否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