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均勻放礦,使尾礦沉積灘均勻上升;放礦過程中,不能出現沿子堤上游坡腳的集中礦漿流和旋流,以免形成沖刷。如出現這種情況,應移動放礦口礦漿的落點,或以尾礦堆消除此種水流,或以草袋護坡腳;冰凍季節宜采取庫內冰下集中放礦;尾礦排放過程中,沖擊式破碎機應避免在沉積灘面形成大面積的細尾礦及礦泥層。如生產過程中出現短時間含泥量大的細尾礦波動情況,應在尾礦池內放礦,放礦過程中最末兩個放礦口尾礦粒度過細的條件下,此種放礦口的尾礦宜接至尾礦池內排放。
堆筑堆積壩是尾礦場生產管理中工作量較大的施工內容,其質量好壞關系到尾礦場的安全,因此原則上應按設計規定的堆壩方法和有關的操作規程進行堆筑。應與設計部門密切配合,不斷總結堆壩經驗,不斷探索和創造堆壩新工藝、新技術。堆壩過程中,應按設計邊坡,設計平臺寬度堆筑,不得任意改陡邊坡,也不宜未經設計同意放緩邊坡或在壩坡上留寬平臺。為保證沖擊式破碎機價格質量良好,原則上應以粗顆粒尾礦堆壩,當原尾礦出現含泥量過大的波動時,應暫時停止堆壩,并將此時的尾礦送入尾礦池排放,待尾礦粒度正常后繼續堆壩。
若未采用水力沖積堆壩,必須分層碾壓密實。應保持堆積壩頂均勻上升,每次堆壩結束,不應出現缺口或低標高地段。沉積灘范圍內(包括兩側的天然沖溝)如出現獨立的積水區時,應及時放礦充填。當由尾礦堆壩改為廢石堆壩或需采用廢石壓坡時,要求廢石部分有足夠的基礎寬度,不允許以堆積邊坡為基礎,基礎寬度應通過穩定計算確定。堆廢石時,應由初期壩坡腳開始自下而上的逐漸堆高,石子生產線不允許在堆積壩頂或堆積邊坡的戧道上自上而下地翻倒廢石。堆積壩每堆成一段,應及時進行護坡,修好排水溝。尾礦場堆積到設計最終堆積標高以后,應進行善后處理設計,未取得設計部門的加高設計,不允許繼續加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