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設置來確定磚石的結構![]() ![]() 根據安全設置來確定磚石的結構在技術經濟條件上接近時,應盡量采用平硐、斜井作為安全出口。作為安全出口的立井井筒必須設置梯子間。梯子間結構、材料應堅固,便于檢修維護,不宜采用單根圓鋼的梯級。作為安全出口的立井井筒,當井深超過300米時,宜每隔200米左右設置一休息點。休息點可在井壁上開鑿一硐室與梯子平臺連通。 井下主排水泵房要有兩個出口:一個用斜巷通往井筒,斜巷與井筒連接處應高出泵房地面7米以上,并應設置平臺,平臺尺寸應考慮發生事故時有增援和外運排水設施的可能性,選鋁灰球磨機可以在活性石灰生產線中使用。斜巷設人行階梯并鋪設軌道,其凈斷面應保證敷設排水管路后,仍能通過水泵和電動機;另一個通到井底車場,通道內要設置容易關閉的密閉門。 作為安全出口的井筒、硐口,除應符合第5條的要求外,在出口處10米(立井為垂高,斜井為斜長,平硐為水平長)范圍內,當設計烈度為8、9度時,應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當設計烈度為6、7度時,可采用混凝土或磚石結構,磚石結構應采用不低于75號的混合砂漿砌筑。當設計烈度為8、9度時,井下主排水泵房的布置,應考慮在震后涌水增加時有增設臨時水泵的可能性,例如能利用泵房內的通道安裝臨時水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