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采煤工作面后的污濁風流經區段回風平巷、區段回風石門、采區回風上山至總回風道,再經總回風石門,由邊界風井排出地面。為保證風流暢通,應在適當地點構筑通風設施。井下涌水經大巷水溝流入井底車場的水倉,由水泵房的水泵經副井中的管道排至地面。礦井開采以一個水平生產保證礦井產量。
一般先開采靠近井筒的中央采區,中央采區開采結束前,必須向井田兩翼掘出為下一采區服務的階段大巷及采區巷道,準備出接替采區,以保證礦井連續不斷地穩定生產,直至井田邊界采區。第一水平結束前,延深主、副井井筒至- 480m第二水平,進行第二水平及中央采區的開拓和準備。第一水平開始減產,第二水平即投入生產,井逐步由兩個水平同時生產過渡到全部由第二水平保證礦井產量。
按照水平由上向下,采區由中央向兩翼邊界的順序依次開采,直至采完全部井田。當煤層傾角較小(如160以下)時,井田內仍劃分為兩個階段,濕式磨機可以作為制沙設備使用。則可采用立井單水平上下山開拓,省去第二水平的開拓延深工程;當煤層傾角小于12。時,也可采用帶區準備方式。